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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112年3月15日藝字第112003號函辦理。

二、「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計畫」宗旨在於獎掖、培養、啟發具有潛質、創新、與個人獨特性之身心障礙的視覺藝術創作者,在未來創作上獲得更好的環境和發展。

三、收件日期:112年3月15日至112年6月15日止。

四、徵件簡章說明,請參閱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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